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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凭什么过了保修期的房屋维修要消费者独自承担?

发表于2005-12-09
发出这样的呐喊,只是因为,有几点的不解——
    1、国外的做法是怎么样的?
    2、其它行业的做法又是怎么样的?
    3、房屋的质保期究竟应该如何确定?
    4、大笔的维修基金如何管理?——每年的利息去向?维修质量与工程发包如何处理?谁能承担责任?
    ……

   一边是观念的新潮——要建50年、甚至80年的建筑
   一边是行动的反对——有消费者给你们撑着呢,只要过了质保期,怕什么!!!!!


文章转自 金阳房虫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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