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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了新房却被法院冻结?这是咋回事?

发表于2014-06-26

买房子一定要考察开发商,一定要搞清楚“五证”是否俱全。不然真的会吃亏,文中的齐女士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刚买完新房开发商不见了

2014年3月28日,齐女士花了30多万元在景德镇方兴大厦购买了一套住宅。然而,没过多久,齐女士发现,小区内的物业都不见了踪影,开发商也联系不上。齐女士的家人龚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他们发现景德镇房地产交易管理处也查不到齐女士购房的相关信息,这让他们更心急如焚。

记者日前赶到方兴大厦采访时,看到该大厦已有不少业主入住,该大厦的物业办公用房大门紧锁。据多名业主介绍,从今年4月份开始,他们就已经联系不上开发商了,房产证也无法办理。业主们称,整个大厦由于无人管理,小区经常会停水、停电,这让他们的生活非常不便。

新房被法院依法冻结 雪上加霜

方兴大厦的开发单位为景德镇市远东置业有限公司。随后,记者赶到景德镇房地产交易管理处采访时,该单位工作人员称,方兴大厦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就意味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大厦不仅尚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而且,连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的条件都不具备。景德镇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楼盘科科长余昊在查询后告诉记者,由于开发商与他人有合同经济纠纷,作为诉前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景德镇市远东置业有限公司的近10套店铺和五六套住宅,而这其中就包括了齐女士所购房屋,目前,齐女士等人所购房屋均处于网签状态。

已经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网签备案的房屋缘何会被法院冻结呢?景德镇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楼盘科科长余昊表示,网签是房管部门为了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但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才意味着消费者所购房屋已经确权,否则,对于法院依法下达的法律文书,房管部门就必须配合执行。


遇到此等倒霉事该肿么办?

那么,齐女士等购房者究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此,景德镇市立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詹靖表示,齐女士等人应该第一时间就所购房屋被冻结向法院提出异议,以方便法院调查了解清楚全部情况,对善意第三人的权益进行考量。詹靖提醒,消费者在购房前后,一定要多关注开发商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备,并及时关注和督促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尽早办理房产证。

发表于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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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6-26

同情她啊

发表于2014-06-26

她也真够傻的,买房前不看开发商的吗???

发表于2014-06-26

没有房产证就是网签,网签不管用

发表于2014-06-26

我靠,监管部门是吃白饭的,遇到这样的五证不全的黑心开发商竟然没有查出来,还让他继续害人

发表于2014-06-26

太狠了

发表于2014-06-26

话说买房要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俱全,哪五证?对很多没买房的人来说这还真是个问题

发表于2014-06-26

五证两书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发表于2014-06-26

她是在交房的时候没有备案。买房的时候人家肯定注意了这个五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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