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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天城投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开发建设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表于2016-11-22

关于公司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


               开发建设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有权部门审议通过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项目分期建设,总建设周期控制在3年。


   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若本协议生效并正常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4.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在推进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还需经过双方进一步商洽并签订正式的协议等法律文件;能否取得项目全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投资总额400亿元为预计数,最


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2)本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对协议的落实进展情况做持续性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一)交易情况


   贵州金融城作为“引金入黔”战略的核心工程,是贵州省“十三五”重点打造项目,目前已形成“大数据引导大金融,大金融支持大旅游和大健康,大旅游和大健康夯实大数据”的产业示范系统,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根据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满足贵州金融城建设的需要,加快贵州金融城发展,完善城市及产业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实地考察、研究,公司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就贵州金融北城项目开发建设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贵州金融北城开发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事项已经 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


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合作方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位于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99号,负责人:杨明晋。


  (二)贵阳市白云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中部,毗邻市级行政中心,距离龙洞堡国际机场仅20分钟车程,全区通车里程达392公里,交通便利。


   贵阳市白云区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区内的贵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是贵州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是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的核心区、展示区、引领区,聚集了众多大数据及关联企业。贵阳市白云区不断以大数据为引领,以大生态为基石,奋力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示范区,逐步建成贵阳产业新高地、贵阳大数据生态城、贵阳块数据城市试验区。


  (三)近年来,贵阳市白云区地区生产总值(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未发生购销金额。


  (五)公司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金融北城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贵阳市白云区白金片区和电解铝片区。


   3.项目范围:项目东至同城大道、南至东林寺路、西至白云公园和青龙大道、北至同心路和白沙关东路的白云区区域部分。


   4.项目用地规模:约5730 亩(含白金片区及电解铝片区,最终以国土、规划确定的面积为准)。


   5.项目总投资:约400亿元。


   6.项目建设规模:总计容建筑面积约955万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审批的修规


方案为准)。


   7.项目开发建设周期: 该项目分期建设,总建设周期控制在3年。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供地时序,积极参与项目地块的摘牌,并在依法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要求,自筹资金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项目地块达到转让条件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项目地块的挂牌转让。


   2.在乙方建设开发项目的过程中,甲方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予政策支持。


   3.乙方将在白云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4. 乙方根据甲方的供地时序,积极参与项目地块的摘牌,并在甲方交付项


目地块后三年内,全面完成开发建设。


   5.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确保项目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环保标准。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违约方应先采取补救措施,若未能补救的,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有权部门审议通过后生效。正式合同的签订以本框架协议为蓝本,其引用的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解除,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因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情况及国家法律、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法规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获取的对方有密级的保密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若本协议生效并正常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二)贵州金融城是省“十三五”重点打造项目,是贵州省委、省政府“引金入黔”战略的核心工程,是推动全省金融业发展和贵阳市“打造西部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切实载体。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开发,能够加快贵州金融城发展,加速金融企业聚集,完善城市及产业服务功能,将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在推进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还需经过双方进一步商洽并签订正式的协议等法律文件;能否取得项目全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投资总额400亿元为预计数,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三)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根据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就本次交易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签订协议的相关文件,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4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金融北城开发建设合作协议》;


   (三)中天城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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