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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8栋1-1-6的房主周秀华,你要引起全体业主的公愤吗?

发表于2011-11-02
8栋1-1-6的房主周秀华,你侵占公共用地,搭建围墙已经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请你遵守做人应有的社会公德,不要激起全体业主的公愤。
发表于2011-11-02

鄙视这种自私自利的人

发表于2011-11-02

是啊,本来8栋院子的面积就不大,你一家就占去了四分之一,枫林是属于你个人的吗?针对其他业主的情绪,你应该好好想一想。

发表于2011-11-02
    是啊,做人不能只为自己考虑,天天被大家戳脊梁骨,有意思吗?
发表于2011-11-02
鄙视你!
发表于2011-11-02

损人利己,得不偿失!

发表于2011-11-04
       这家业主太霸道了,要知道公共面积已经含在每户的公摊面积里面,是大家花钱买的,侵害大家的利益,损人利己,被大家曝光,你就不觉得脸红吗?
发表于2011-11-07
发表于2011-11-08

损人利己,丢人现眼

发表于2011-11-08

这位姓周的业主,名字都被曝光了,希望你有自知之明,不要背上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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