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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开关于业主问题的回复

发表于2012-07-29

关于业主提出小区存在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12720因供电局设备检修,造成我小区大面积停电,对此深表歉意。感谢各位业主为建设好本小区向我公司提出的以下问题,现将答复向广大业主公示。

一、 房屋本身安全问题:对装修过程中出现的野蛮装修等有损房屋安全的行为坚决制止,如已经发生的则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关业主安全的国家有规定要求的需要有相关合格证的应尽量办理,如未办理下来的则要整改至合格后办理相关证件。应尽快将小区备用电源完善,在停电的时候要能满足相关公共的用电如电梯用电等。

答复:通过物管公司对本小区在装修过程中的检查,未发现野蛮装修情况。个别业主开槽深度过深,物管公司已下整改通知单。小区的各项安全经政府相关部门监督审批均为合格。小区设计为双电源,并且我公司也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设计备用电源发电机,已保证双电源均停电时电梯、供水的正常使用,预计8月底能安装到位)
     
二、 其它安全问题:完善门卫制度,完善小区的监控设备,路灯,应急灯等安全设施。对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如小区靠山的位置外来人员可以随便进出等问题应尽快解决。地下室的进水问题尽快解决以免影响电梯、供电、停车等相关问题。

答复:已经督促物管公司完善门卫制度,并要求落实到位,我公司将派专人不定期检查。小区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于810日前完善,路灯正在检修中于815日前完善,北区小区未封闭部分将于8月底前施工完毕。F区受道路开口及大凹修路影响,封闭时间待定。

三、 日常生活中的问题:要保证水、电、气(煤气公司回复待1030开通)的正常供应。如有特殊情况需维修的可采取分时分段等方法尽量避免给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小区卫生及绿化应达到相关标准。


四、 房开或物管的更改等问题:如遇房开或者物管发生高层人事变动或者公司发生更改、撤除等,应在三个月前通知业主,属于该房开或者物管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没有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小区房开及物管应该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答复:如遇房开或者物管发生高层人事变动或者公司发生更改、撤除等,会通知业主。

五、 小区外部环境问题:应尽快按照小区相关规化完成小区建设,营造一个好的小区环境。

答复:因部分拆迁户要求的补偿费用过高,我公司又不能违背拆迁方案及政府相关规定,造成部分房屋未拆迁。我公司也在积极协调和磋商中。

六、 小区各种国家规定的需要办理的证件尽快办齐。

答复:相关证件已移交物管公司,物管公司也在公示栏中公示,如有需要也可以到我公司查询。
七、 应有一个小区问题的反映机制。应有当班经理,不能什么事都交给保安处理,要直接有效地反映给责任人,如遇什么问题需在多少时间内通知哪些人并在多少时间内解决问题。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应进行公示,在公示中应说明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时间。

答复:物管承诺如对业主反映的问题,15分钟内到场,视具体工作情况尽快解决,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给出解决时间。
八、 业主、房开、物管应该通力协作尽快建立业主委员会,以便对小区进行更好地管理。

答复:我公司将全力业主、物管公司建立业主委员会。具体建立条件及需要我公司将会公示。

九、 尽快将小区商场建设完毕,公开商业规划情况,时间表,在商场内应有一个超市能基本满足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需求。

答复:我公司将积极招商争取10月前有一家超市进驻。
十、 物管及房开在工作中不能损害及侵占业主利益,如有发生的应尽快停止及归还。

答复:目前未发现物管及房开在工作中损害及侵占业主利益,请广大业主监督如有发生尽快停止及归还。

 

十一、 如遇突发问题小区应该有一个相应解决机制,以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避免事情扩大化。

十二、电梯作为重要的运行工具,必须要维护好,定期保养,公示保养维护表格,联系人,必须保证安全运营及长期合理的保养使用方法。

答复:物管正常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已与电梯公司签定责任书,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十三、加强小区安保,巡逻及基础设施的完善。

答复:我公司已责成物管公司加强小区安保,巡逻810日前完善到位。

再次感谢广大业主提及的上述问题,做得不完善的地方我公司将会认真反省,将小区建设好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发表于2012-07-29
什么时间对那些人回答的上述问题,但愿这样执行。
发表于2012-07-29
发表于2012-07-29

假的!如果有诚意请在小区门口公司出来!!!没有诚意

发表于2012-07-29
是公示!!!
发表于2012-07-30
各位,这是房开回复的邮件,另外小区的事情需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大家积极参与
发表于2012-07-30
如果公示,全体业主会顶力支持该方案.只有督促房开尽快把业主的基本生活设施及安全防范做完善,减少因此而产生的矛盾是物管当前最主要的任务.
发表于2012-07-30

不公示!诚信??空口无凭!!!

发表于2012-07-31
但愿不会违背诺言!
发表于2012-08-02
空口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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