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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幸福家园的物管不讲信用!!!大家业主团结起来炒掉它!!!

发表于2009-11-01
本来购房时说的物管费是1.2元·每平方,收房时告知是1.6元每平方,明显存在欺诈行为,是业主的就进来跟帖!!!大家联合起来炒掉哈斯儿物管!!!
发表于2009-11-02

对,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09-11-02
发表于2009-11-02
坚决支持楼主。
发表于2009-11-06
发表于2009-11-14
发表于2009-11-14
应该及早成立业主委员会,希望有能力的业主尽快组织筹备委员会,越快越好!不要让物管把许多违规行为演变成“惯例”凭空增加他们的谈判筹码,增加业主的谈判难度。
发表于2009-11-23
楼上同志说的对,就是因为香榭丽舍的业主委员会及时成立,黔蘑菇才没有开成,年底那个垃圾物管公司也被扫地出门了。我们业主不维权,物管公司就会把大家当冤大头,猛宰!!!!  
发表于2009-11-23
顶起~~
发表于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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