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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业委会再次招开业主大会,未交房(交了律师费和未交律师费)的都要来参加。不能再是一盘散沙。。。。。。。。。

发表于2009-07-12
支持!!!!!!!!!
发表于2009-07-17

中国人!!!哈哈哈。。。。

马路他。

发表于2009-07-17

 

发表于2009-07-17

看完协议我笑了

该律师今后的生意会更好

发表于2009-07-17

从此,我不再相信和法律有关的任何东西!

钱,才是大爷!

发表于2009-07-17
那个姓周的呢?不是他鼓动闹,我都准备收房的,现在好了,他躲在背后检,我们业主甚至恒丰公司都被他利用了。
发表于2009-07-17
同感,唉~~~~这社会什么人都有
发表于2009-07-17

现在什么状况了?就没人说得明白点?我人在外地呢。

到底要不要收房的?

发表于2009-07-27

姓周的真不是个东西!早看出来他居心叵测的了。

恒丰应该找人收拾他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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