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办了律师手续,有几句话要说!

发表于2009-06-29

   1、很荣幸大家推荐我作为业主代表之一,在大家的信任和支持下,我们代表与房开商沟通协商解决了一些收房中的小问题,但在如房产证的办理,补交房款等关键问题上,业主代表虽作出了最大努力,但毕竟能力有限,在房开商的强势下,无法得到令大家满意的结果。走到今天唯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作为一名普通的业主,我这样做了。希望业主们去律师那里了解一下情况,做出和我一样的选择。

  2、今天有位业主打电话给我,说是有人自称是业主代表说他已经收房,要这位业主去收房。通过这件事情,相信是房开商搞的名堂,这恰恰暴露了他们内心的紧张和害怕。回头看看我们维权的历程,请相信业主代表们的品德,决不会用大家的信任去与房开商换取个人的蝇头小利。

 3、请律师并不是一定要打官司,首先律师是专业人士能够比我们业主代表更专业的与房开商谈判。如谈判不能争取到我们应得的权益,才会通过法院进行裁决。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相信我们理性维权会得到政府、社会舆论的支持的。

 4、各位业主我们面临的是共同的问题,希望我们采取共同的方式去解决它,团结是最重要的,也是房开商最害怕的,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发表于2009-06-30

严重同意楼主之言!顶起!

发表于2009-06-30
发表于2009-06-30

坚决支持!

相信一点,团结就是力量!

自己的事情都不努力,别想别人会可怜你!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