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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兴隆的物管费从2012年起要上涨2毛!

发表于2011-10-19
最近两天,看到兴隆城市花园物管贴出的正式通知,根据十年来物价上涨的趋势,物管公司hold不住了,将从2012年起上涨物管费:即步梯房0.85元/平米,电梯房1.35元/平米,花园洋房等2元/平米。
其实,从现在的水电、人工工资等角度看,上涨物管费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物管公司在贴出的成本支出公示中,为什么把路灯、音箱等都计为每个每一月都要支出维修费呢?有虚高的嫌疑。

但是,话又回到室内停车位的问题上:如果房开执意要卖车位,物管公司还要收每月50元的停车服务费。这属于重复收费吗?大家知道,兴隆的物管和房开公司本来就是一个妈生的!

更何况兴隆房开取得二期的土地是在2004年,如果现在卖10万的车位,使用年限不到43年了?那物管是否应该退还以前所收的停车费呢?

总之,物管费上涨2毛这个可以,停车位要卖坚决不行!
发表于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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