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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收费()的紧急投诉请求

发表于2009-04-14
 
贵阳市小河区物价局:
我们是兴隆城市花园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现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向贵局提出投诉请求。
私营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兴隆物业)采用偷梁换柱的欺骗手法,未与兴隆一期项目任何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即自2007年初违法进入我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明目张胆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权益,导致小区治安秩序异常混乱,服务水平明显下滑。部分业主对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正启动相应诉讼程序。尤其是近期,兴隆物业更是利令智昏,意欲在原铁五建物业公司既有标准的基础上强行上涨物业服务收费,并公然谎称已得到贵局的审批许可,这一瞒上欺下的无耻伎俩迅速招到绝大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揭露和强烈抵制,省内多家媒体对此也先后作出报导。面对各方质疑与唾弃,兴隆物业不思悔过,继续挖空心思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一方面慌乱拚凑所谓“物业管理三方委托管理协议”,一方面迄今强硬拒绝向业主(物业使用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贵局相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收支财务账目,试图再次蒙混撞关!有鉴于此,我们紧急吁请:
1、贵局依法履行价格监督指导职能,迅速查明并果断制止兴隆物业一意孤行、擅自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为谋求兴隆城市花园的真正和谐与长久安宁,在小区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暂时维持原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不变。
上述请求盼依法予以答复。
 
信访人: (签名)
 
2009年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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