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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建物业接管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2)

发表于2008-03-20
2、外墙不得渗水
3、屋面
(1)各类屋面必须符合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水。
(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3)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4、楼地面
(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整、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校掉角。
(2)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3)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发表于2008-03-28
版主好敬业啊!
发表于2008-04-02
发表于2008-04-02
发表于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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