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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与租房的两个条件

发表于2008-05-07
2003年以前,无论从“房价收入比”,还是“房价房租比”看,都是适合买房的。
买房条件⑴:房价收入比低于6∶1时,才适宜买房:比如2003年,苏州房产价格均一套68平方米的板楼2居,每平方米2600元,总价17.68万元人民币,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家庭当然应该考虑购房,因为“17.68万÷3万≤6”。而在今天,年收入16万以上的家庭就应该考虑买房子。
买房条件⑵:苏州租房价格比低于200∶1时,才适宜买房:比如,租价可以超过885元≈17.68万÷200,就建议购买。又如,苏州租房子大小在一套80平方米两居新房,如果租价可以超过4800元≈96万÷200,就建议购买。
当然,满足条件⑵更简单的方式是房价回落,而不是幻想租金涨到4800元,那太不靠谱了,因为还有一个房租收入比(普通住宅月租÷当地平均月薪)呢,房租收入比应该在15%左右,而现在有些地方居然超过40%。事实上,两居月租2400元,月收入6000元以下的家庭根本不可能接受,所以,房租上涨以后,合租,甚至混租,就成了很普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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