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

主题:公用车位,禁止私占...有人把地面上的公用停车位占起了!

发表于2012-09-24

星期六路过24栋,去观山公园游玩时,愤然发现:
24栋的地面上公共停车位,被人用车位器占起了!
这是我预想到的,但却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地面上的公用车位,按物权法也好,贵州物业条例也好,都是不能私自占用
地上上的公用车位,不能买卖,也就是房开想卖,业主想买,都不行,物管更无权利将某个特定的车位,租给某个特定的业主
因为,这是小区的附属公共设施,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和小区道路一样
公共车位的停放规则很简单,随来随停,有空位就停,没有就不停,只要是拿卡进来的,都可以停.
       这种停放规则大大地提高了车位的使用效率!
所以,物业条例才专门设置了公用车位规定

这些自私的业主,破坏了规则,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物管会管吗?

其实想想也好笑,地下负一层的车位,比地面车位要小得多,也买8-10万元
现在用花百把块钱,装个停车器,就可以得到个"专用车位"
邻居们,有没有这么便宜又好的事情啊???
可能吗?
如果物管不管,我也准备去占一个了,我虽然不一定能用得上,但是可以租给24栋附近的业主嘛
哈哈哈


 

发表于2012-09-25

您好!您的这篇帖子被选为了今日首页推荐贴,感谢您对房天下业主论坛的支持与关注!

希望您继续关注房天下业主论坛!

 

发表于2012-09-25
这个占位在很多地方都是很严重的嘛
发表于2012-09-25
这个还是有点那个啥了···公用的怎么能私自占位呢?
发表于2012-09-25
他怎么就能占上呢?是物管允许的?
发表于2012-09-25
支持楼主,公用车位,禁止私占
发表于2012-09-25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发表于2012-09-25
杜绝一切不合理的行为
发表于2012-09-25
现在真的是什么人都有啊,就图自己方便
发表于2012-09-25
这样就是在损害大家的利益啊
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