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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所谓“配套费”必须全额退还!

发表于2011-01-03
水,电,管道煤气(或天然气),有线电视和网络,还有门禁系统及书报邮箱,是当代商品房必有的基本构成,就如房子的门窗一样,是不可以分割开来卖的!房开商把这些已经包含在房价内的部分又拆开来卖一次钱,真是“厚黑”无耻!全国许多地方都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配套费”,贵阳市的黑心房开商却照收不误。大兴星城房开商近来勉强退了部分业主的“水表安装费”900元,另外3900元还赖着不还。更加“掩耳盗铃”的是,现在他卖房子收“配套费”就把这个水表费“去掉”了,钱照收不误,一分不少甚至更高,如此伎俩拙劣无耻至极!有谁买衣服还要交纽扣荷包之类的“服装配套费”吗?房开商可以得逞一时,不可以违法到底!“配套费”必须全额清退!
发表于2011-01-04
天,大兴星的水表安装费好贵啊!!900块钱啊!!那三通费总共收多少钱啊?
发表于2011-01-04

配套费?没听过,只听过三通费

发表于2011-01-04
前段时间听说退了三通费,感觉大兴的物管还不错,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又变什么花样了
发表于2011-01-04
引用:花姑娘花衣裳 在2011-1-4 10:19:55写道:原帖
前段时间听说退了三通费,感觉大兴的物管还不错,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又变什么花样了
 
 不会哦?这消息属实?
发表于2011-01-04

楼主现在还没交嘛?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多联合几个业主抵抗!!

发表于2011-01-04
强烈支持楼主!!
发表于2011-01-04
“配套费”?巧立名目罢了
发表于2011-01-04
为什么大兴的金伯利没有退900呢?
发表于2011-01-04
MD,房开和物管饿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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