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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拒绝加压收费,请大家团结

发表于2009-09-06
根据 《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物管收取加压费是不合理的收费.大家可以拒绝交纳加压费,如果物业公司要停水,请大家团结起来
发表于2009-09-06
物管收取加压费是不合理的收费
1 楼
根据 《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物管收取加压费是不合理的收费.大家可以拒绝交纳加压费,条文如下: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其内容包括公共性服务费、停车场(所)管理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一、公共性服务费指为业主提供公共部位、公共场所、公共事务、公用设备、设施等日常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共性服务费也称物业管理基本费,其服务内容包括:

 

(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清扫公共楼道、南道、电梯、走廊、小区内道路、绿化地和公共场地;定时定点收集清运用户生活垃圾;清洗公共场所地毯,对公共场所地板进行打蜡护理;定期对楼宇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组织防鼠灭虫以及房屋外立面的保洁等。

 

(二)维护和管理公用设备、设施,包括物业的照明系统、变配电设备、供水泵管及排水系统[/U]、空调系统、公用电梯、供暖系统、消防设备、治安防范等公用设备设施及其管道的维护保养,负责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和维护:负责协助管理区内各专业管理单位对其公用设备设施及其管、线进行行业管理等。

 

(三)绿化管理,包括绿地、公共路树、花草、花卉盆景的修剪、补填、浇水、施肥、灭虫等管理。

 

(四)安全保卫,负责楼宇或小区内的值班、巡逻、维持公共秩序。

 

(五)高级高层楼房电梯应有专人操作。


第二十五条末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业主收取本规定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发表于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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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9-10

依法,依规办事啊,物管要能拿出依据大家交也交得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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