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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兴仁县某小学10岁女孩惨遭强奸 社会各界关爱受伤女孩

发表于2005-09-18
兴仁县某乡一学校一10岁小女孩,9月12日遭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强奸致重伤。事件发生后,兴仁县妇联、黔西南州妇联、兴仁县政府等众多部门纷纷向小女孩伸出了援助之手,截至9月17日,捐款资金超过1万元,受伤小女孩得到及时救治。目前,强奸小女孩的男子谢忠权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9月12日,兴仁县某乡学校缺水,当天中午12时许,学生付某、刘某等5名同学相约到离学校百米开外的地方取水喝。几名同学喝完水准备返校时,被学校附近的农民谢忠权喊住,谢让他们将饮水掉在水井边的芭蕉叶捡走。之后,谢陆续放走其他4名同学,将付某带到距水井约10多米远的地方实施了强奸。

疼痛不堪的付某跑回家,奶奶发现其下身血迹斑斑,经过询问,付某哭诉了事情原委。奶奶当即带着她到学校反映,学校校长及时给当地教育部门和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根据付某等同学的描述和现场调查取证的情况,初步确认了谢忠权有作案嫌疑,民警们马上赶往谢忠权家中将其抓获。

事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付某的父母已外出打工,马所长和袁指导员从自己的腰包里凑了500元将付某送到兴义市人民医院抢救。9月15日,兴仁县妇联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县政府、县教育局、州妇联等部门报告此事,请求援助。当天中午,黔西南州妇联主席韦琼等人带着各部门的“爱心”款6000余元,来到医院看望付某。据了解,就在付某入院后,乡政府和付某就读的某小学共送来了现金4000多元。

据医生介绍,小女孩伤势特别严重,内阴道壁破裂,直肠贯通,已成功作了一次手术。目前正在对其进行消炎,待观察后再决定是否做第二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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