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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问房开商在签合同时改换销售概念,是否存在销售的欺骗行为?

发表于2010-05-01
     房开在商销售时,按建筑面积的单价标价卖房,在签订合同时,房开商改为按套内面积单价卖房,则在合同上写,按套内面积单价出售,套内面积以交房后产权处测量面积为准,并按套内面积单价补、退套内面积差的款。假如合同上建筑面积为112平方米,套内面积91.2平方米(合同面积未经任何管理部门核定),交房时,产权处测量的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套内面积为94平方米,按理应该以销售时公布的建筑面积单价卖房为准,房开商应退2平方米的房款7000元,可房开商在签合同时改为套内面积单价,则购房者需补2.8平方米的房款1.2万多元,请问房开商在签合同时改换销售概念,是否存在销售的欺骗行为?已签了合同的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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