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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防“坑”宝典——购房者必备!

发表于2010-03-10

一: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摸清开发商的背景,查明其主管部门、注册资金及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格证书等情况。以免被一些“皮包公司”欺骗,这种公司往往在后期资金不足,无法按期将房子交付使用,购房者买了这样的房子,将会麻烦不断!

二:购房者不要受广告诱惑,要进行实地考察。可以到国土部门了解城市的规划,有些地段目前较偏,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其繁华可能只是三两年的时间;有的地段当时确实很不错,但未来可能拆迁,其优势不复存在。无论广告打的多好,毕竟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所以购房者要坚持眼见为实!

三:按照购房合同对应房屋的细节,一有问题马上解决!比如房子的间距直接影响着居室采光、通风、视野和绿化,而有的房地产公司为减少成本、追求利润,随意缩小房子的间距,会给居住者带来许多不便,同时房产内在价值也相应降低。购房者千万要看清购房合同。

四: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五书”,或者到规划部门、开发部门了解,楼盘的使用年限是否缩水。

       按照有关法律,不同用途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一般商业用房的使用年限是40年,居民居住的年限是70年,其它如文化体育等用地的年限是50年。但有的开发商开发居住楼盘时,少拿10年、20年的使用时间,将土地的使用年限缩短,可对购房者说是70年,其目的是少交纳国家土地出让金。还有的开发商在销售方式上混淆用途,比如推出的“商住两用房”,开发商宣称购得此类房既可以办公,也可以用于个人居住。而这种两用房如果在居住的过程中用于商业,就变相逃避了另外30年的国家土地出让金的交纳。缩短使用时间年限,购房者会损失不少,因为自己会提前交纳国家土地出让金。

五:用卷尺丈量,如果发现面积缩水,可以要求测绘部门进行重新测绘。对于将不该算进面积的地方,开发商算了,购房者可以据理力争,或者向开发部门反映。

在面积上做手脚是开发商的小伎俩,他们在套内面积缩水,分摊面积搞误差。购房者入住后才发现总面积比合同上标明的差了很多,还有的整体面积相差无几,但在具体的结构上做了手脚。

一句话,无论是面积缩水,或者面积增加,都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

六:

开发商拿到了预售许可证不开盘,先搞内部认购,这种做法并不违规。开发商的基本做法是:先不公开销售,搞内部认购,过一段时间宣称房子已经不多了,再不登记,开盘时想买也买不到了,而且现在通过内部认购的房子价格相对较低。开盘以后,房价铁定要涨。这样营销,令一些购房者趋之若骛。还有的开发商为了给大家一个总是开盘的印象,明明几个可以一次性推出的楼盘,分几批推出,这样最大的好处是,后面开盘的房子都可以提价。

 七:开发商说建筑设计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公司,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外资设计单位不能单独参与一个楼盘的建筑设计,必须和国内的一家设计公司来共同设计。很多时候,真正做出房子设计的就是国内公司,弄个外国名字,只是满足购房者“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的心理。 物业管理也一样,不少小区所称的身政的物业管理,其实只是购买了这家知名物管的名号,该公司一般不会来亲自服务。还有另一种情况,开发商在国外或者香港、深圳注册一家公司,然后让这家公司负责楼盘的设计、物业管理等工作。实际上呢,国外或者香港、深圳的公司是个空壳。

 

发表于2010-03-12
有道理,应该认真分析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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