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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0年3.15主题——消费与服务!

发表于2010-03-10

中消协表示,确定“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中消协称,确定“消费与服务”为年主题的主要依据有,一是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明年,中消协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包括消费、消费者评议、比较试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发表于2010-03-10
请大家在消费、服务、被服务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身边的人和事,如果有那些违反了消费者权益的大家都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贵阳:6830315),同事也可以将这些人和事发布到网上,让大家一起评论一起帮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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