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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铁五建兴隆物管直饮水价格欺诈的质疑之五:物管外卖赚钱 却要业主缴税

发表于2007-08-30
众所周知,小区内为业主服务的生活没施,不属于商业经营实体,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征税的。在兴隆物管公示的直饮水成本构成中,居然有"营业税费"一项,这就是说直饮水确实有外卖。而外卖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理应缴税。外卖溢价收入进了物管的腰包,营业税费应由物管在利润中支付。不应打入成本强加给业主来缴。世界上真有这么好的事情:物管公司利用业主们的设备和投入,产出直饮水,除赚业主们的钱外,还要外卖去赚钱,再把税费强加给业主,这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欺诈。[未完待续]
发表于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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