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深圳楼市 2月1日,深圳市住建局就《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知明确规定约束“租金贷”

发表于2021-02-08
#深圳楼市# 2月1日,深圳市住建局就《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知明确规定约束“租金贷”。#北京楼市# 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五部门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严禁“长收短付”,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上海楼市# 2月4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意见指出,严控租金贷款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希望有用吧!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