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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贵阳市多部门联合出击调查房地产典型案例

发表于2005-08-26
贵阳市房管局、建设局、物价局、规划局、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后,受到社会各方面关注,许多购房过程中权益被侵害的市民纷纷进行维权,主管部门近期共接到了上百件相关投诉和咨询。 
    昨日,经归纳和梳理后,多家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对群众意见大的几个典型案件进行出击。联合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除了“明知故犯”的案件外,其余均是企业在操作中不按规定行事,导致细节处理不当引出大问题。 
  
案件一  
通道被占用  安全受影响 
    依照当初规划,护国路名士花园的入口通道有近7米宽,但是购房者入住以后,润达房开公司占用该通道修建营业房和值班室,使得通道被缩小一半。一旦发生意外,就会给消防救灾、人员疏通造成困难,该花园住户对房开公司不顾安全的做法提出异议。 
    昨日,联合行动组到达后,润达房开公司负责人出示了当初的规划图纸,图纸显示,该入口通道宽6.6米,而现在才3米左右。这种占用通道的做法已经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联合行动组有关人士表示,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规划,必须恢复原状,保证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案件二    
“小公摊”变“大公摊”  购房者吃“哑巴亏”? 
    营盘路的银盘鑫苑很多住户都没交物管费,起因在于住房的“小公摊”变“大公摊”,住户认为遭遇了“霸王合同”。 
    小区住户在联合行动组赶到后表示,从当初房开商的售楼资料看,房屋基本都只公摊几个平方米,于是签订了购房合同。可随后房开商将合同中几条有利于住户的条款进行了删改,又宣称公摊由10%增大到60%,要重新补款,引起广大住户不满。 
    根据筑华房开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相差不大,然而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有一行“本楼书的一切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为准”的小子,因此出现测绘部门实测面积后,公摊面积增大,房开公司就有了“免责”依据。 
    联合行动组有关人士称,类似内容应该放大字体或摆放显著位置,事前提醒购房者,否则容易误导购房者,这从广告宣传上应引起房开商重视,避免不必要纠纷。此外,房开商应全部保留合同条款,让购房者充分行使选择权。但就该事件而言,由于缺乏相应依据,很难再判断是否事前删除了一些条款,因此购房者今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最好不要草率签字,以免掉进“陷阱”而有苦难言,毕竟执法要有充分依据。 

案件三    
收取订金不退  购房遇到难题 
    兆基房开公司开发的“艺景春天”项目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收取了订金,购房者提出异议要求退还订金,却遭拒绝。 
    购房者投诉的情况都相同:房开公司收取订金后“只进不出”。一位大学老师到公司财务交纳1万元订金后,又被要求交纳入户防盗门的钱,这笔额外费用致使该老师要求退订金,遭到拒绝。可就在主管部门处理纠纷期间,房开公司又将该套房售给他人,同时保证可退押金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 
    房开公司律师表示,有预售许可证收取订金不违规,在“约定”期限届满房开公司才另行处理了房屋,对于未事前告知额外收费,只能属于“约定不明”。对此,联合行动组表示,订金是否退还要依照具体情况而定,就此事而言,房开公司未执行物价法规规定的标价书,将费用所包含项目说清,具有故意隐瞒之嫌。 
    房开公司负责人表示,近期内,将根据投诉购房者的具体情况,一一妥善处理。 

案件四    
一户一表费用  高出标准三倍 
    购房者投诉,大众房开公司代收的自来水一户一表费用为2400元,比自来水公司公示的标准高出三倍。房开公司负责人表示,自来水公司是“根据工程核算收取的这笔费用”,作为代收方,公司无可奈何只能高出标准3倍收取这笔费用。 
    经过联合行动组调查,房开公司收取的费用都有相应帐目,但未详细公示给住户才引起矛盾。对此,房开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引以为戒,避免不必要纠纷发生。 
    此外,对于如此高费用的一户一表安装费,联合行动组已经展开调查。 

案件五    
没有预售许可证  却收取订金 
    根据相关规定,严禁房开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收取任何形式的订金、诚意金,搞内部认购,然而远洋房开公司以“公司员工放号认购”为由,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向外收取订金,明显违反规定。 
    对此,房开公司负责人称,公司是为员工福利内部放号,不排除员工将放号卡转给其他人,但购房者来交订金都属于“自愿”。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收取订金的规定,该负责人也表示“清楚”,由于估计能按时领到预售证,才收取订金。 
    对于这种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8月1日已经停止,并且向购房者退还了部分订金,在随后几天将把订金如数退还。 

    昨日行动结束后,联合行动组有关人士称,上述每一典型案件都能代表一个方面问题,广大市民要通过案件尽量学会维护自己权益,同时这些典型案件在处理完毕后,还要记入信用档案,这将对违规房开公司资质和今后从事房产开发都会受到影响。 
    图片:1规划变动,业主展示图纸 2售楼书上的“免责”小字 3房开公司接受调查 
     
又讯 贵阳市物价部门—— 
     集中整治房产行业乱收费 
     本报讯  昨日,贵阳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在联合行动中表示,物价部门已开始对房产行业几大类投诉较多的乱收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击违规行为,维护房产市场价格秩序。 
    据介绍,物价部门整治的几项内容为:售房不用标价书、对价格含糊不清、造成约定收费之外的额外费用引起矛盾、有意炒作房价;开发公司收取水、电、煤气、闭路电视、电子门等各种代办费,超过国家规定加价收费;物管公司收取物管费超标、停车费标准不明。 
    据称,对于上述整治,市民遭遇相关情况可进行投诉,并希望广大市民、媒体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 
发表于200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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