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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此情此景谁之罪?

发表于2012-11-23
本应致力产电器,岂知房产藏暴利。 重聘高参谋主意,移师林城圈空地。 仓促酬宾聚会场,只见图纸不现房。 摇号排队造恐慌,宾朋仍然未彷徨。 签订合同盯房价,对比邀书差距大。 首次入筑耍欺诈,千余顾客齐受怕。 瞬间拖出狗仔队,愤民砸堂谁心碎? 数百业主退房费,此情此景谁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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