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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俊发房开的滨湖俊园收钱不给房,骗子!黑心!

发表于2017-09-16
俊发房开收钱不给房,骗子!

本人于201311月购买俊发房开“俊发中心”(后更名为滨湖俊园)项目51-31单元4号房一套。2013113日交给俊发房开俊发中心团购登记金2万元,20131110日交给俊发房开9236拾元整,与之前2万元共计11126拾元作为首付款交与俊发房开,并与房开公司签订购房认购书。当时房开公司给我讲等预售证下来、同金融系统联系好再通知我们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上也写明会通知我们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但是自20131110日后,我一直未接到俊发房开公司的电话通知或书面、传真通知。我曾于20155月到俊发房开俊发中心(即滨湖俊园)售楼中心咨询情况,得到的回答是将我的电话弄错,我当即告诉售楼人员正确电话。20155月之后仍未接到俊发房开的通知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201610月我再次到滨湖俊园售楼中心询问,售楼人员告知我要上报其上级经理解决此事,我只能继续等待。无奈俊发房开一再以时间太长、售楼人员更换多人等理由不和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奈之下,我与20174月求助贵州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报道相关事件,当时俊发房开滨湖俊园负责人仍以研究之后再答复为理由,拒绝与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178月,我再次到滨湖俊园售楼部找房开要说法,竟被俊发房开告知房子已卖给别人,不能与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使要退回11126拾元的首付款也很困难。之前一直未通知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被告知房子已卖与他人,我觉得自己已被欺诈,4年前交付的首付款没有换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没有得到房子,我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如果房子卖给别人是事实的话,俊发房开的行为已是“一房二卖”。更令人气愤的是,怎么处理房子问题,房开一直没有电话通知我,从之前的研究到后来卖了房子,都是我主动去找俊发房开。还我公道,保护我的权益。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一直在租房住,孩子还在读书,辛辛苦苦攒的首付款却得不到房子,比不上房开财大气粗,可以一拖再拖。习主席说“房子是用来住的”,可他们把我的房子卖了,我难以接受。我必要回我的房子!买房者要看清俊发房开的真面目!

发表于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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