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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KTV酒水没喝完只存不退?属于霸王条款可投诉

发表于2015-11-03

这个时代,不管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哈,一群人吃咯饭都喜欢跑到KTV去“吼”两声,再喝点小啤酒,但是……我觉得一般的酒都喝不完的……

然后喝不完咯,可以退的嘛!结果经常说的是不准退,好多地方都是这种,特别是酒吧啊,KTV这种娱乐场所里面,都是你点了喝不完就不能退~只能存~~我又不晓得我下次来是好久才能来,存又存不到好久 又要说过期了!

妈蛋!!!我自己买的酒你帮我存还有过期的说法啊!

 

 

 

 

 

 

 

昨天,安顺市民王先生向贵州都市报记者反映,称自己头天在某KTV消费时,剩下10瓶啤酒要求退款,竟被KTV工作人员告知只能存不能退。记者采访发现,市区KTV店家对售出酒水多不退货,一般只提供寄存服务。不少市民质疑KTV商家如此行为构成“新霸王条款”,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安顺市消费者协会。

 

喝不完酒水,只存不退?

 

王先生说,11月1日晚与朋友在安顺市龙泉路某KTV消费,由于酒点得太多喝不完,离开时还剩10瓶未开封的啤酒。当他要求退掉这些啤酒时,KTV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店里的规定,这些酒不能退,只能存或者打包带走,并递给他一张小卡片,称下次来消费时可免费提取。

 

“这明显就是商家自定的霸王条款,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二次消费,对消费者来说十分不公平!”王先生说,这些啤酒并不是包厢套餐消费中商家免费赠送的酒水,而且也没开封,为什么就不能退?

 

昨天,这家KTV的一位陈姓负责人表示,对于顾客喝剩下未开封的酒,KTV是可以退的,但退款必须等第二天财务上班以后才能退还。而王先生则表示对方根本没有这样对他说过。

 

顾客存酒过期被没收

 

就此问题,昨天下午,记者随机电话采访了市区多家KTV,大多商家表示原则上不同意退,一般只提供寄存服务,并且通常附带一定的保管期限,如果没在期限内消费酒水,就会被商家“逾期作废”。

 

“这有点像霸王条款!”市民马先生称,不久前他也曾有过类似遭遇。9月中旬,他和几个朋友到市区南马广场一家KTV消费,一下子要了20瓶啤酒,但最后只喝了8瓶啤酒就没有再喝。离开时,他要求将12瓶未开封的啤酒退掉,但被KTV工作人员拒绝,称可以免费寄存。当时因为朋友在场,碍于面子,马先生办了寄存卡就离开了。

 

上周,马先生再次和朋友来到这家KTV,想喝自己存在这里的12瓶啤酒时,却被告知因为逾期,这张存酒卡已作废,存的酒已经被处理掉了。马先生这才发现存酒卡上标有“有效期一个月”的字样。“这明明是我花钱买的酒,只是让他们寄存,酒吧怎么能单方面处理掉?”马先生不解地说。

 

记者了解到,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售出酒水只存不退,且寄存“逾期作废”成了行规。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规定不但能够促使顾客在短期内再次前来消费,对逾期后没有被消费或提取的酒水进行再处理,对商家而言也是另外一种收入。由于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娱乐活动并无规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消费或提取酒水的事情时有发生。

 

消协:可拨打12315投诉

 

安顺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韩明表示,“娱乐场所内,售出酒水只能存不能退”这一所谓行业规则,属于霸王条款,针对未开封的酒水,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而对于免费存酒“逾期作废”问题,韩明认为,既然KTV可以存酒,双方可以商议决定存取时间,KTV单方面限定消费者存取酒时间显然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提供的酒水寄存凭证,实际上是格式合同。”韩明表示,购买后的酒水是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实际上消费者存酒的行为只是让商家代为保管,所有权仍归消费者,财产权并没有转移过。而合同的内容却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领取寄存酒水的权利,免除了经营者退还酒水的义务,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商家来说,这种“没收”行为其实是一种不当得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得有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

 

韩明说,市民在消费时如果遭遇此类霸王条款时,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发表于2015-11-03

下次我一定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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